听到疑似音响信号先别慌,全市警报试鸣有预告 !
既然不是误响,声音从何而来?闵行区民防办工作人员经多方走访排查,七宝地区部分市民群众听到的疑似防空警报的声响,来源于当时某单位正在开展演练活动的群众“疏散信号”,而非防空警报试鸣。
短时间,闵行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和街道武装部都接到类似“警报声响”的投诉,这个情况这些年来并不多见。
对民防部门来说,欢迎市民群众这种自发的、集中式的“投诉”,这是对人民防空工作的一种促进,也是“实战”检验上海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程度和发布防空警报的能力,相当“接地气”。
这表明:近年来,在市民防系统及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民防知识持续普及很有必要,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六进”有了初步成效,民防的社会知晓度有了一定的提升,市民群众的人防意识和国防观念明显增强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防空的良好氛围正在营造,上海城市的民众防护整体水平正稳步提升。
当然,组织疏散演练活动的单位今后可要注意,要做好对外预先通告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投诉”。
■ 使用防空警报相同信号不随意,鸣放时机有规定
和平时期,对市民群众来说,每年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到防空警报的鸣放信号。
这是全国各地不同城市和地区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结合警报试鸣,各地还会组织当地市民群众参加一定规模的防空疏散演练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这表明,国家在法律层面对防空警报试鸣的时期并未作硬性规定,也就是说防空警报试鸣在全国各地可以有不统一的日期,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平时市民群众耳朵里能听到防空警报的声音了。
全国大部分曾被日本侵略者飞机轰炸过的城市,会选择特别纪念日试鸣防空警报,主要是警醒世人,纪念抗战胜利或者悼念沦陷日等,比如,每年7月7日是河北省部分市县统一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纪念“七七事变”。
在上海,全民国防教育日(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跟全国其他省市地区一样统一试鸣防空警报外,“8·13淞沪抗战日”时也曾试鸣过防空警报。
也有特殊情况,2020年4月4日,根据国务院公告,上海市政府统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含浦东、虹桥机场区域)发放防空警报,悼念全国在抗击疫情斗争中牺牲的烈士和逝世同胞。
■ 未事先通告,擅自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属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第三十七条中规定:
人民防空疏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实施,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规定教育内容。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就是说,类似此次疏散演练活动,应提前上报当地民防部门和教育部门,由当地政府提前五日对辖区发布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并按通告内容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中第五条规定:
除了登记备案、按规定安装的防空警报器外,一些私人收藏的警报器被不当使用,也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困扰。电商平台上“擦边球”警报器销售缺乏监管,有人买来私自鸣响还将视频上传到公开平台,这一举动并不值得提倡。
(警报器私接电瓶车,双倍危险)
■ 突然听到防空警报鸣响,该如何行动?
上班、上学时,突然听到防空警报鸣响信号,请市民群众莫惊慌,保持镇定,记住这个“一问二查三行动”:
一问:在单位或学校时,可留意是否有试鸣通告,问问单位、公司或学校安全部门。
二查:查询官方渠道是否有当日试鸣公告。
三行动:如果确认是防空警报试鸣,可以参与单位或学校组织的防空疏散演练。参与演练时,听从指挥。
■预先警报:听到预先警报时,应立即拉断电闸,关闭煤气,熄灭炉火,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必需的生活用品,按定人、定位、定路线的要求,迅速有序地进入指定的防空设施。公共场所的人员和车辆,应听从有关部门的指挥,迅速到指定地点隐蔽。夜间应严格遵守灯火管制的规定。
■空袭警报: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就近进入民防工程隐蔽。如情况紧急无法进入时,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掩蔽。
■解除警报:听到解除警报后,应保持清醒头脑,清点并携带好自己的物品,有秩序地撤出危险区,离开民防工程,进入安全地带。
策划:程红民
编辑:吴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