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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CSS 1250】律所应该由律师还是商业人才管理?

2017-10-24 CLECSS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传统上,律所管理人都是律师兼做管理人。很多是一边做业务一边管理。这个情况下未必能花太多时间管理。即使有时间管理,也未必有精力变革。另有一种情况,律师做了很多年执业律师后,转做全职管理人,这一般是较理想的,因为这位管理人深深了解法律市场,知道合伙人和律师各种需要,能平衡利益。最后一种,现在市场甚少这种情况,找一个纯商业背景(或是商业背景比法律背景多的)做管理。传统上,大家都不倾向最后一种模式,认为该人对法律市场了解不足,但其实我认为这种模式有其好处,今天我们探讨一下。

 

商业人才管理律所

 

我这里说的商业人才,不一定是指零法律背景的。比如说,某人从事法律业务三年,从商十年,商业背景比法律背景多,也属这类。我美国商学院毕业后,也曾想过找这类律所策略相关的工作,但发现市场没有合适的位置,法律市场给商学院出身的工作都是BDMarketing等辅助性的工作,比较难做核心的角色。

 

我认为商业人才管理律所有以下好处:

 

商业人才管理的独立性

 

他们能更独立去审视问题。如果你在某律所做了20年,做了管理合伙人,有时候会有很多人际关系和感情元素在里面,例如明知道存在了一些问题,但不便处理某些事情。有时候有可能当局者迷,虽然在律所20年,但有些事情没能抽身而看。我认为一个独立的商业管理人,可以客观评估问题,对症下药,不需要太多顾虑。

 

  

商业数字 v 人文精神

 

用资本考虑问题。很多律所很重视人文精神,我认为是很好的。但毕竟律所也是营商机构,有时候也要考虑资本运作的问题。事实上,我了解到,有些传统重视人文的律所,也不断思索这个问题,参考那些资本推动的律所怎样运作。有时候,商业数字是最客观的。你无论做多少人文工作,很多时候大家最后就看创收,人均收入。一个商业人才推动的律所,可以更客观地分析数字,以创收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管理和策略厘定。事实上,我们看到好几个资本推动的律所,现在是做得很好的。

 

 

结语

 

今天的文章,我没有下结论,到底律所应该由律师还是商业人才管理好。我只是提出一些不同的观点,思考一下商业人才管理的可能性。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利用自己商学院学到的管理知识,贡献法律行业。在此祝各律所都找到合适的管理模式,业务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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