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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余佳楠:网络治理的私法路径:妨害人责任及其合比例性

沙滩青年论坛

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互动


2022年5月24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网络治理的私法路径:妨害人责任及其合比例性”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余佳楠博士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及两所青年科研人员30余人参加了论坛。
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指出,在因疫情暂停返所期间通过线上形式继续举办沙滩青年论坛,有助于降低疫情影响,推进两所科研工作继续开展,为两所青年科研人员提供了学术交流的机会,感谢各位科研骨干及青年学者的积极参加。他还对主讲人余佳楠博士的学术经历及科研成果做了简要介绍。 

 


在演讲中,余佳楠首先从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两个侵权案例入手,对包含权利人、侵权行为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典型结构做了介绍,并借鉴英国、德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出“妨害人责任”概念。她认为,妨害人责任是一种权利救济的手段,是一种基于事实上的能力的责任,包含与侵权责任相区分、可归责性、合比例性三个要件,并列举了合比例性的多个衡量要素。演讲最后,她尝试引入妨害人责任理论来分析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承担问题,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195条第1款及第2款中的“必要措施”在具体适用中仍需进一步解释与明确。 


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研究员指出,“妨害人责任”于我国而言是一种较为新颖的理论,对于传统的绝对权请求权不能解决的问题具有理论意义。他认为,对于网络侵权,传统侵权法已有一套较好解决机制,引入“妨害人责任”理论后二者的衔接还有待探讨。

 法学所《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审冯珏从中德民法比较角度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第1194条至第1197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及理论源头,指出目前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遵守通知删除原则及安全保障义务。未来可继续研究“妨害人责任”理论引入的必要性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 


法学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编审肯定了“妨害人责任”理论提出的意义,指出此理论中的不确定概念较多,,且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在讨论中,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鹏以知识产权实际案例就“妨害人责任”理论的实践意义做了说明;民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蔡睿认为,如何理解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的性质值得进一步研究;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林潇潇提出,环境侵权领域能否适用“妨害人责任”理论值得研究;经济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吴峻认为,研究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路径选择,还须结合司法实践中法院裁判的具体做法来考量;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周辉就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义务规则的差异化认定及平台的类型化区分分享了他的观点。 主讲人余佳楠就点评与讨论做了概括回应与解答,感谢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与分享。 
论坛最后,谢增毅副所长表示,本次论坛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论坛,展现了不同学科之间的思维碰撞,体现了理论创新与守成的良好结合。感谢主讲人、点评人及参会人员的精心准备,希望今后沙滩青年论坛能够保持质量、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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