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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贵阳市医保局公布骗保行为清单和举报渠道

贵州日报 2021-10-18


5月7日,贵州日报记者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是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全面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的申明。



记者了解到,近日,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贵阳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贵阳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给予相应奖励,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医保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和健康钱,事关每一个人。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呢?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列出了一份详细清单!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①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②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③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④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⑤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⑥挂名住院的;


⑦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⑧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①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②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③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④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⑤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①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②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③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④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①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②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③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全民医保法制意识,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医药卫生和医保服务,诚信履行医药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此外,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供查办欺诈骗保案件线索,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贵阳市医疗保障局特提供了“贵阳市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遇到上述欺诈骗保行为就赶紧举报。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将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力量,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抵制、举报、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





撰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培

编辑:喻辉 刘娟 徐然

统筹:施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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