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从公司融资、公司财务到公司金融 ——Corporate Finance中译背后的知识谱系(上)

2016-11-10 刘燕 PKULAWREVIEW

【编辑荐语】

走进北京大学图书馆二楼人文社科区,名为“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的书被排架在一起。若是译著,这些不同的译名背后对应的均是Corporate Finance。不同的中译,既体现了对Corporate Finance的不同解读,也反映了我国对Corporate Finance学习的断裂式路径依赖。《从公司融资、公司财务到公司金融》一文,以多学科的视角,梳理了Corporate Finance的商业实践与学术路径的历史演进,同时展示了Corporate Finance作为管理活动、学科领域的特征以及与中国国情、法律因素结合后所呈现的新特点。

Corporate Finance”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和一门学科,在过去的一百年间均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Corporate Finance的商业实践从初始的公司发起设立融资发展成为集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而Corporate Finance 作为一门学科也从会计学的分支转而变成了应用经济学的分支,其关注视角也从公司本身转到以证券市场为中心。当这一概念引入中国,正值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快速转型之期,对Corporate Finance的学习呈现断裂式的路径依赖,最终成就了今天Corporate Finance中译呈现“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金融”术语自由生长的状态。当Corporate Finance进入我国法学界时,“公司金融”几乎成为现有的法学翻译作品的标准中译,而实际上,法律语境下的Corporate Finance在美国也经历了类似的历史演进过程:“与证券发行有关的商业与法律问题”→规制公司经营与财务报表的“法定会计”→“公司融资与财务经济学的结合”→“法与公司金融”。

《从公司融资、公司财务到公司金融》原刊于《北大法律评论》第15卷第1辑。两年过去,该文呈现的知识谱系对今天依然大有裨益——为国内法学界解读Corporate Finance勾画一份清晰的线路图。文章的多学科背景对于法学人士来说稍显陌生,但交叉研究是深入理解各类制度的重要进路。就像法律与会计曾是公司财务研究中两个最重要的观察视角,而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引入,推动了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兴起和发展。

Corporate Finance自始与法律紧密交织,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均与之相关。20世纪70年代,现代公司财务理论被引入对公司融资法律问题的分析,“打破了传统法律文献中对公司融资的商业实践过度简化描述的现状,重构了一个与真实世界的复杂性更吻合的模型,并在各个环节展示公平与效率的冲突。”目前,美国顶尖法学院基本都开设了Corporate Finance课程。回顾我国,公司金融、公司财务或公司理财仍基本是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然而,现实对法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作者所言,“在我国当下的经济社会急速转型与法制建设的起步阶段,每一个层面上的制度建设都尚未成型,不论是会计准则还是法律,不论是公司经营理念还是政府的治理方式,都处于不断探索、试错的形成过程中。因此,我们可能需要一个非常宏观的与公司财务或公司理财相关的法律(或更确切地说,治理)框架的概念。”

尽管确立Corporate Finance的标准中译并不现实,但解读的多样性以及学科分野不应成为交流的障碍。本文就为这种交流提供了理论和知识上的支持。

 

  【文章速览】

一、从融资到财务管理—— Corporate Finance商业实践的历史演进

二、从融资决策到资本市场——Corporate Finance理论建构与学科转型

三、当Corporate Finance进入我国——中文语境下的语词流变

四、当Corporate Finance 遭遇Law

 

文章第一部分描述了Corporate Finance作为一种商业实践从19世纪后期直至21世纪的历史发展。文章第二部分展示了Corporate Finance的学科发展史,尤其关注了20世纪50年代之后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兴起及其对实践的重大影响。第三部分回顾了Corporate Finance进入我国的过程,展示Corporate Finance的不同中译方式所依附的制度背景。第四部分探究法律语境下的Corporate Finance以及与经济学界的“法与金融”进路的区别。以下就请大家随我一同进入文本(本文注释已省略)


  【正文阅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与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财务运作或资本运作因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立竿见影般的提升与再造而备受关注。有关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书籍、文章也大量涌现,法学界也出现了一些以公司财务的法律规制为主题的翻译作品。然而,各种出版物对Corporate Finance的翻译莫衷一是,“公司财务”、“公司理财”、“公司金融”、“公司融资”等等,各种译法呈现自由生长的状态,令人困惑不已。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美国财务学家托马斯·E.科普兰、J.弗雷德·温斯顿等编著的《Financial Theory and Corporate Policy》,该书的第三版在2003年引入国内时书名译为“财务理论与公司政策”;2007年的第四版则被译为“金融理论与公司政策”。这种从“财务”到“金融”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国内的教科书中则常常见到这样的说明:本书定名为《公司理财学》(或者《公司金融学》、《公司财务学》),“是因为英文的Finance一词一般译为‘理财学’,但也经常根据场合不同而译为‘金融’或‘财务’”。 这里“不同场合”又指的是什么?联想到1997年后我国金融学界就“金融”与Finance中译所发生的大争论,附着于FinanceCorporate Finance 的中译出现春秋战国之况似乎也很正常。然而,如果说管理学或者经济学尚可以含糊其词,那么,法学则要求概念绝对清晰。当Corporate Finance与“Law”联系在一起,中译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化,例如,“Corporate Finance & Law”究竟是指“公司融资与法律”还是“法与公司金融”? 

语词的流变总是在社会变迁中发生的。著名金融学家黄达教授曾针对“金融”与“Finance”之争的“公案”评论道:“对于‘金融’这个范畴的理解,并不是‘论证’出来的,而是在经济生活中自然而然形成的。”它也完全可以适用于“公司财务”的术语之惑。就最一般的理解而言,公司财务首先是一种企业管理活动。“财务”管理与公司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人事”管理等相对,通常指企业内部针对资金收支的管理活动, 涉及融资、投资、分配决策以及现金流使用、管理等一系列行为。其次,公司财务也是一门学科,主要探讨公司为经营而寻求资金的方式,如采用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或其他方式获得资金,以及由此导致的资本结构的表现方式等等。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公司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于如何融资以及资金使用政策方面的问题给出预测或者建议。 然而,不论是作为一种管理活动,还是作为一门学科,Corporate Finance在过去的一百年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导致其像一个万花筒,不同的角度可以呈现出色彩斑斓但又各不相同的图像。特别是,作为一门学科的公司财务是过去半个世纪中西方应用微观经济学领域最活跃的部分,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分析工具依次上阵重塑公司财务领域的面貌。

中文文献中有关Corporate Finance的各种译法的并存便是对Corporate Finance的不同解读方式的一个具体体现。究其原因,大概可归诸以下两方面:第一,公司财务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不断演进的过程。它既涉及财务决策,又离不开财务成果的呈报与披露;既体现为企业的自主融资决策,同时又受制于资金供给方(不论是信贷市场还是资本市场、债权人或投资人)的要求;既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实践,又无法脱离外部的法律与监管环境。而且,上述多重视角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经济制度下可能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内容,公司财务的学术研究对于这一实践领域的内在规律的认识与描述也处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第二,上世纪90年代,公司财务运作的理念高调进入中国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快速转型之期,以美国资本市场实践及其学术潮流为代表的现代西方公司财务观念迅速改造了我国企业的财务运作方式以及财务学界的传统思维。国内的公司财务管理文献呈现出一种对西方文献“不断追赶”的状态,对Corporate Finance的解读,甚至对相关概念的使用都给人以日新月异之感,“财务管理”、“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等概念相继登场,或被交替使用,或被分辨析离,各个术语与我国特有的公司财务运作实践的契合程度也不尽相同。

本文试图梳理Corporate Finance的商业实践与学术路径的历史演进,展示其作为管理活动、学科领域的特征以及与中国国情、法律因素结合后所呈现的新特点,为国内法学界解读Corporate Finance勾画一份线路图。下文第一、二部分将分别描述Corporate Finance作为一种商业实践以及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发展,展示上个世纪50年代之后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兴起及其对实践的重大影响。第三部分回顾Corporate Finance进入我国的过程,引入我国独特的社会转型因素,展示Corporate Finance的不同中译方式所依附的制度背景。第四部分进一步加入“法”的因素,探究法律语境下的Corporate Finance 以及与经济学界的“法与金融”进路的区别。第五部分是对Corporate Finance中译的知识谱系的一个总结。

 

一、从融资到财务管理—— Corporate Finance商业实践的历史演进

 

从历史来看,公司财务在过去1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变化很大,先后经历了筹资、依法理财与内部控制、资产财务管理与内部决策、投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不同阶段。20世纪后半期的发展历程深受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影响。

一般认为,公司财务作为企业专门的管理活动兴起于19世纪后期,涉及为股份公司等大型企业组织,特别是铁路、银行等筹集经营活动所需的大额资本。因此,最初的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仅仅指公司的“融资”——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筹集修建铁路、开办银行的资金,它们通常采取债券等方式。在美国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第一次并购浪潮中,众多小企业被资本化成股份公司(如美国钢铁公司等),并向公众发行普通股。以摩根为代表的银行家以及专业的发起人通过将企业家所经营的传统制造业企业重新组合成大型股份公司而向市场释放巨量的股票,公司所有权从一小群企业管理者分散到成千上万购买股票的大众投资者手中。至此,公司融资工具的基本形态,从铁路债券到新型工业企业发行的风险较高的优先股,直至高风险的普通股,都已为公众投资者熟悉并开始接受。大型股份公司的发起与设立(promotion)成为当时最主要的公司财务实践。

1929年,美国华尔街的股市暴跌以及随之而来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导致众多银行与企业破产,投资者利益受损。西方国家开始对公司融资的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出台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提出了强制信息披露、独立审计等要求。由此,公司财务进入“依法财务管理”(compliance corporate finance)时期,公司的融资活动首次置于政府的直接监管之下,记录公司财务运作结果的财务信息的编制与呈报也逐渐趋于统一与规范化。不仅如此,大萧条引发的公司破产浪潮也导致各方面对公司负债与破产重组问题的关注,美国国会1938年通过的《破产法》引入了“公司重整”制度,吸收普通法法院自19世纪后期在铁路破产财产接管方面所进行的创新,即由代表债权人利益的投资银行、律师与法院密切合作,重新设计破产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负债,以便企业在破产接管结束后可以重归正常的财务状态。困境企业中不同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调整逐渐被人们接受,如债权人被置入优先级、劣后级的结构中,旧债券通常被置换为新的债券及优先股,而原有普通股及优先股股东在支付一定对价后也可能获得债券以及数量不等的重整公司的普通股。总的来说,在法律与市场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公司财务实践由扩张性的外部融资开始转向兼顾防御性的内部资金管理,尝试建立内部控制程序,对资本流转进行有效的管理。诸如债务重组、资产评估、保持偿债能力等与破产相关的问题,相继进入公司财务的范畴。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开始了经济的恢复与腾飞,公司财务则进入资产财务管理时期,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目的的财务决策成为公司财务实践的中心。资金的时间价值引起普遍关注,以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为研究对象的资本预算方法日益成熟,财务管理的重心由外部融资转向资金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公司财务管理也出现了质的飞跃。与此同时,资本市场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关注刺激了评价公司股票、债券价值的方法创新,公司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股利政策、经营风险等一系列因素成为公司估值标准的内在组成部分。

也正是在20世纪50年代,公司财务的学术研究不再局限于总结、描述公司财务的实践与法律要求,而是引入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由此兴起,并在此后的岁月中成为推动公司财务实践发展的强大动力。约尔·迪安的资本预算模型(1951)、哈里·马科维茨的证券组合理论(1952、1959)、弗兰克·莫迪利安尼与默顿·米勒的资本结构理论(1958)以及威廉·夏普、约翰·林特纳等人在马科维茨证券组合理论基础上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1964、1965)等等,陆续为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提供理论支持。特别是,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将“收益”与“风险”有机结合起来,揭示了资产风险与预期报酬率之间的关系,不仅可以适用于资本市场对证券的评价,而且可以应用于公司的投资项目决策与资本预算。这也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财务从资产管理向投资管理阶段迈进。

上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推陈出新,公司财务实践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日益加强,期权、远期等风险管理工具广泛应用于公司筹资和对外投资活动。而支撑公司财务运作范围拓展的是公司财务理论的又一波创新浪潮。费希尔·布莱克、梅隆·斯科尔斯等人创立的B-S期权定价模型(1973)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快速进入公司财务管理的工具箱,帮助企业建立科学的风险投资决策方法以及完善的投资决策指标体系。

与此同时,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开始出现交叉、融合的趋势。以詹森和麦克林(1976)对公司资本结构、代理问题以及所有权结构的富于洞见的观察为起点,公司财务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与制度、规则、法律约束等紧密联系在一起。1992年12月,英国卡德伯瑞委员会发布了第一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司治理原则文献——《公司治理的财务侧面》(The Finance Asp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它在贡献了一个简洁明了的公司治理概念——“公司治理是公司被管理及控制的一套制度”——的同时,突出了公司治理中财务问题的重要性,强调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和风险管理,关注董事会(特别是非执行董事)以及公司审计师的监督功能。2002年,美国爆发安然、世通等大公司财务丑闻、欧洲爆发乳业巨头帕玛拉特公司财务丑闻后,对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的关注达到了顶峰,美国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法案》对在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进入21世纪后,公司财务实践有部分地向早期的“依法财务管理”回归的迹象。

回顾公司财务100多年的演进历史,它已发展成为集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并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美国财务学家路易斯·洛温斯坦教授曾诙谐地评论说:

 

公司财务涉及到工商企业的几乎所有方面,以及在日常生产和货物流动之外的资金的流动。……以尽可能低的成本筹集所需资金。这是公司财务的精髓……财务有助于企业在范围广泛的问题上作出决策,例如如何在特定部门和项目之间分配资金,股息政策的制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评价,以及公开宣布破产的时机选择等等。这个清单很长,且内容广泛。有时公司财务——以及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威胁要吞没整个金融界和商业界,几乎没留下什么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这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二、从融资决策到资本市场——Corporate Finance理论建构与学科转型

 

1911年美国人弗雷德里克·W.泰勒发表的《科学管理原理》为标志,管理学的发展已有100余年的历史。公司财务管理作为一类专门的管理学知识,也产生于19世纪、20世纪之交。不过,早期的公司财务书籍主要是对公司融资实践以及相关法规要求的直观描述。直到20世纪50年代,经济学分析方法被引进公司财务研究领域,建立起有关公司融资、证券投资行为的一系列理论模型,现代公司财务理论方正式诞生。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信息经济学、合约理论、行为理论等进一步改写了现代公司财务理论。可以说,过去半个世纪中,公司财务从会计学的分支转变成应用经济学的分支,成为经济学中发展最迅猛的领域,诞生了包括马科维茨、夏普、莫迪格利安尼、米勒、布莱克、斯科尔斯、默顿、法玛等十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学者们在揭示证券市场运作规律方面取得的多项突破性进展,使得公司财务的视角不再局限于公司本身,而以证券市场为中心,这也成为中文语境下“公司财务”向“公司金融”飞跃的理论背景。

(一)传统的公司财务研究

为满足19、20世纪之交美国大型股份公司的兴起对管理人才的需求,1908年,哈佛大学成立企业管理研究院,其开设的三门必修课程——会计学、商法与契约法以及美国商业总论——反映了美国经济较古老的商业倾向,其选修课程则将工业公司管理、运输公司管理等纳入其中,并设置了财务方面的课程,包括公司财务、银行业务以及人寿保险;同时,作为19世纪后期公司财务实践集中于铁路融资的体现,铁路组织及财务、铁路经营以及铁路运费制订等均成为选修课。  

直到20世纪50年代,财务书籍主要是对公司财务实践的总结与描述,侧重于描述公司融资的制度安排和法律结构、公司长期融资的模式,提供投资分析的实用指南,并对混乱的公司财务实践予以批评并提出改进建议。财务学者的“观点来自偶然的观察,而不是基于明确的理论模型”。法律与会计是公司财务研究中两个最重要的观察视角。阿瑟·杜因是这一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财务学者,他认为,一本公司财务的书“无法忽略会计原理或者法律施加的限制条件。……在受盎格鲁-萨克森法主导的国家中,财务上的灵活性受制于法律环境,某些情况下甚至完全由法律条件控制的,后者清晰地展现在制定法与判例传统中。” 杜因本人的著作充满了逸闻且强调会计的重要性,对揭露一些受人尊敬的市场操纵者的真面目怀有极大的兴趣,在其笔下,企业及其金融家们在操纵市场以及在欺诈的边缘踮脚行走时所显示的天才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1940年,美国财务学会(American Finance Association)从美国经济学会(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中分离出来,并在1945年创办了《财务学期刊》(Journal of Finance)。不过,当时在《财务学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主题比较散乱,包括联邦储备政策、货币增减对于物价与企业活动的影响、租税问题以及公司理财、保险与会计等。极少数文章触及投资的相关课题,但也多半是讨论流动性、股利政策及退休基金等。 研究型文献很少,零星地散布于风险管理、营运资本或者资本市场的运作等领域。总体上,公司财务的学科被定位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 

(二)现代公司财务理论

20世纪50年代中,受经济学方法训练的新一代学者开始构筑理论来解释公司财务中的各种现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开创性研究,是M.莫迪格里安尼和M.M.米勒1958年对公司资本结构的研究所提出的不相干定理(又称MM定理),即在一定条件下,企业无论以负债筹资还是以权益资本筹资,都只是改变了企业总价值在股权和债券筹资者之间分割的比例,不影响企业的市场总价值。考虑到实践中融资决策在公司财务决策中被赋予的重要地位,这一结论令人震惊。

在MM定理之前,人们认为财务杠杆(即举债比例)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复杂难解,但Modigliani和Miller利用套利原理简洁而有力地证明:在完善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公司价值仅取决于它未来期望的经营现金流量的大小和资本成本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这些现金流量如何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若不是这样,譬如杠杆(举债)公司股价高于非杠杆(举债)公司,那么理性投资者就会卖出前者股票,同时借款来购买后者的股票,从而压低前者的股价,提高后者的股价。只要投资者个人能以与公司相同的条件借入或贷出,他们就能靠自己来复制公司层面的财务杠杆的影响。换言之,在一个不存在交易费用的完美的证券市场中,套利机制将推动具有同样未来经营现金流量和风险等级的举债公司与非举债公司之间趋向一价,达致均衡状态,从而消除公司层面的融资决策的影响。

MM定理被视为现代财务管理的起点,后续学者就是在放松MM理论的理论假设的基础上研究真实世界中的公司资本结构,将税收成本、破产成本、信息成本、代理成本等因素渐次纳入公司融资决策的分析框架中。上世纪70年代末之后,对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进路从新古典经济学进一步扩展到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其中,麦克林和詹森关于代理成本的经典论文针对公司财务决策中的市场有效性提出了质疑,指出了研究公司财务的另一条进路——关注代理成本问题,从而开启了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一个新阶段。不过,MM定理始终被视为公司财务理论中最重要的结论,其里程碑式的意义不限于其令人眩目的结论,更在于“一种公司理财原则的新的分析方法”。相较于之前的研究,MM定理“建立在关于投资者行为和资本市场功能的根本不同的看法之上”,因此它与传统分析方法之间较量结果的意义远远超越了像财务杠杆对资本成本影响之类的问题。”这种方法论革命的意义在MM定理问世三十年时已经得到了普遍承认:MM定理

 

将以往人们对资本结构的投资政策、融资政策与股利政策的规范研究,转向了可选择的投资政策、融资政策和股利政策对企业价值会产生什么影响的实证研究,其方法论上的创新改变了经济分析在资本结构问题上的作用,并为以后的期权定价、股票市场的有限量最优以及公共财政和宏观经济学奠定了基础。

 

上个世纪50年代的另一重大突破是马科维茨1952年、1959年基于对证券市场中投资决策行为模式的研究所提出的证券组合理论,即通过投资组合实现更大的投资收益及消除投资风险。该理论表明了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对资本资产进行投资的诸多困惑可以减少为两方面——预期收益和证券组合——方差之间的比较,具体来说,就是用证券收益的方差来度量证券风险,用证券组合收益的协方差来分析证券组合降低风险的作用。马科维茨的理论后来被夏普、林特纳等人借鉴,发展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s Price Model,以下简称CAPM)。这一模型具有非常简单的数学形式:某一公司股票的期望收益率等于无风险收益率加该股票的风险溢价,而该股票的风险由该股票的贝塔值(β)来度量。CAPM区分了证券的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为权衡投资活动内在的风险与回报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此后,斯蒂芬·罗斯提出的套利定价理论(1976)进一步完善了资本资产定价问题的研究。60年代中期后,尤金·法玛等人的理论性工作探讨了信息与市场有效性之间的联系,有效资本市场假说(Efficient Capital Market Hypothesis,以下简称ECMH)成为对证券市场运作内在机理进行描述的基本框架。1973年,布莱克、斯科尔斯以及罗伯特·默顿在套利、有效市场假说、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期权定价模型,该模型迅速为实务界所接受,从而开启了以金融衍生工具为载体的风险定价与交易的新金融产业,并极大地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的工具箱。此后,针对证券市场中的反常现象(anomaly),丹尼尔·卡尼曼、罗伯特·希勒等人则从心理学的视角进行研究,进一步丰富了人们对证券市场内在复杂机理的理解。

至此,一系列重大的理论突破将公司财务改造成了一门规范的科学,包括均值-方差资产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与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MM定理等,这些理论的核心都是“个人、企业和我们这个社会如何在风险资产定价的基础上通过价格机制就稀缺资源分配做出决策”。在方法论上,现代公司财务理论引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进行定量的实证研究。构成财务学新方法论核心的逻辑和数学方法不仅被用于评价资本市场的总体行为表现,将资本市场置于完备产品市场竞争的均衡模型中分析,而且被用来构造公司如何为其经营活动进行融资的理论。财务学由此发展成为应用经济学的分支,其研究结论超越了会计的反映论,具有了引领实践的意义。

公司财务的研究群体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传统商学院的教师主要来自商界和政界受人尊敬和经验丰富的权威;如今,

 

公司金融学教师主要是传统意义上的学者。他们大部分人除了进行咨询外,一般都没有商业经验。他们的兴趣和所接受的训练是发展理论以解释经济行为,然后借助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工具来检验这些理论。轶事证据和个人从商经验已经被现代公司金融理论的逻辑分析法所取代。

 

商学院的课程体系也进行了重大改革,以满足智识上更高的挑战。如今,域外商学院、经济学系开设的Finance专业

 

包括两大主流——第一是投资(Investment),第二是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或称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投资学主要是探讨金融市场和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期权和期货)的定价模式。……公司财务主要是探讨公司实物投资与财务运作的决策过程,而公司治理就是探讨这些决策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因此,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很难清楚地分开。……其重要课题包括资产定价模型(CAPM)、风险套利模型(APT)、微观结构(Microstructure)、期权与期货(Options & Futures)和一般均衡定价模型(General Equilibriium)等等。

 

(三)关于资本市场的微观经济学

就法律关系而言,公司融资体现为公司与资金提供者之间的双务合同。当公司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筹资时,公司与资金提供人各执合同一端,后者通常又称为投资人。从这个角度看,以MM定理为代表的公司融资决策理论加上证券组合、CAPM、ECMH、期权定价模型等为代表的投资决策和资产定价理论,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描述证券市场中的两类相对立的主体——融资者与投资者——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如何利用价格机制进行决策的理论。当然,两类研究之间并非如现实世界中“融资人v投资人”那样泾渭分明、两造对立,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MM定理的套利分析就把投资人的决策行为模式以及证券市场的功能纳入公司财务决策的考量因素中,或者,用瑞典皇家科学院在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奖词的提法,把公司的财务政策“放在融资-市场均衡理论中考虑”。另一方面,证券组合、CAPM、期权定价模型等投资与资产定价理论也可以用来指导公司如何为其经营活动进行融资以及如何进行投资,因为证券市场估值过程为评价公司财务决策提供了合理性标准。归根结底,二者的终极目标都是探索个人或厂商在不确定条件下运用价格机制决策的规律和方法,它们共同构成了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的微观经济学。其中,证券组合理论揭示了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如何最优化实施其行为,CAPM则研究了这种最优化行为背后的经济均衡问题,MM定理则是一般市场均衡理论在企业资本结构问题上的应用。

作为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一个象征,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马科维茨(证券组合理论)、夏普(CAPM)和米勒(MM定理)三人,以表彰他们在资本市场,特别是在证券投资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此前,MM定理的另一作者莫迪格利安尼已经于1985年获得了诺贝尔奖;此后,期权定价模型的作者斯科尔斯、默顿则于1997年获奖,有效市场假设的主要贡献者法玛也在2013年获奖。可以说,Finance理论这一资本市场的微观经济学是最具诺贝尔奖星光的经济学分支,这个“1950年代以前尚不存在的理论”(1990诺贝尔奖颁奖词)迅速成长为经济学中的显学。

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Finance”辞条中,撰写者骄傲地宣称:

 

Finance以其不同的中心点和方法论而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基本的中心点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和定价。其方法论是使用相近的替代物给金融契约和工具定价。……大量累积的数据和市场的经验知识、一些强有力的有时是竞争性的直觉,使金融研究日益活跃。这些直觉常用于梳理对数据和产生这些数据的市场的理解。金融中的现代传统起源于建立精巧的模型和理论,以探讨这些直觉并使其能为实际所验证。

 

在“四种基本直觉”下,有效市场假说、CAPM、期权理论、MM定理等尽入觳中。

现代公司财务理论在诺贝尔奖的辉煌殿堂中一路高歌猛进时,并不曾留意在它身后已是一地鸡毛。第一个被颠覆的无疑是传统的公司财务学科。公司财务从管理学向经济学的转型使得理论模型、实证检验成为研究与教学的重心,财务书籍不再谈论混乱的公司,而是讲优美的数学模型。然而,商学院的公司财务学科毕竟还承担者培养未来的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能,而管理有时更像是一门艺术而非科学。因此,也有人质疑这些象牙塔中的理论与真实公司的财务管理之间究竟有多相关,认为

 

对于那些沉湎于其中的人说,这是财务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新时代——可以用“优雅”这个词一遍又一遍地描述。而对于我们这些并不相信这点的人来说,“优雅”却是一种诅咒,一个确切地表明我们正处在不坚实的基础之上的信号。…… 精确性是学术界的那些为焦虑的客户制作精妙软件的咨询家们的一个有用的推销工具。虽然对那些被不确定性所困扰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安慰;但在把握不确定性的未来方面,财务上的精确在最糟的情况下是一个陷阱,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种错觉。……商学院的学者们的行为越来越过激,好像公司财务这个工具以某种方式提供了一种严格的、科学的、甚至几乎不会出错的资本投资的方法。

 

第二个被颠覆的是大洋彼岸的中国金融学界。由于“Finance”的标准中译是“金融”,当1996年《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在我国翻译出版时,Finance辞条被译为“金融”,但却未包括国内金融学界主流观点认同的货币银行学,结果在国内金融学界引发很大震动。恰在此时,教育部进行的高校专业调整将原有的“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两个专业合并为“金融学”(含保险)专业,此一“金融学”专业与域外商学院或经济系的“Finance”专业简直风马牛不相及,结果引发了我国金融学界历时多年的关于“金融”与“Finance”的含义及学科定位的大争论。 

第三个被颠覆的自然是Corporate Finance的中译。《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译者在将Finance辞条直接翻译为“金融”的同时,也将其中的Corporate Finance直译为“公司金融”。本来,在中文语境里,“公司”、“企业”是微观主体,而“市场”或“金融”都属于更为宏观的范畴。因此,传统上“公司财务”或“财务学”与“金融”或“金融学”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如今,顶着诺贝尔奖熠熠光环的现代公司财务理论却如同坐火箭一般直升入“金融理论”,或者,用我国学者的语言来说,“公司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的确让人有眩目之感。

那么,Corporate Finance是否就必然译为“公司金融”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