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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名!江苏律协遴选22个工作委员会27个业务委员会成员

懂律师的记者👉 律媒智库 2020-09-13

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是律师协会的两个翅膀,协会的许多具体工作需要两委去实施。为适应我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促进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委员会换届工作,2月22日,省律师协会九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3月1日,江苏省律师协会下发通知,全面启动遴选省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成员工作。 

》》》委员会设置

工作委员会(22个)

1、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委员会;

2、行业发展与规则工作委员会;

3、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

4、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5、律师执业评价与奖励工作委员会;

6、惩戒工作委员会;

7、复查工作委员会;

8、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

9、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10、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12、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13、业务创新指导工作委员会;

14、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

15、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16、实习与执业考核工作委员会;

17、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

18、品牌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19、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

20、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指导部);

21、县域律师工作委员会;

22、党建研究指导工作委员会。

业务委员会(27个)

1、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2、民商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

3、立法与行政法律事务业务委员会;

4、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

5、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

6、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

7、涉外法律业务委员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8、证券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

9、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

10、仲裁法律业务委员会;

11、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1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14、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业务委员会;

15、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

16、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

17、农村法律事务业务委员会;

18、医疗卫生法律业务委员会;

19、交通物流法律业务委员会;

20、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

2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22、财税法律业务委员会;

23、海商海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24、项目投融资与项目建设法律业务委员会(PPP研究中心);

25、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业务委员会;

26、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委员会;

27、合规业务委员会。

》》》委员遴选基本原则

(一)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成员不担任工作委员会委员,担任业务委员会委员的,不从事相关业务委员会监督工作;

(二)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相关委员会主任原则上为省律师协会相关委员会当然委员;

(三)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须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分别由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担任,鼓励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申请加入其他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

(五)鼓励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积极申报各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律师(含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拥护宪法,坚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行业协会活动,具有较强的公益心;

(三)工作委员会委员应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业务委员会委员应熟谙相关领域业务,在该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执业三年以上(2016年2月28日前)的专兼职律师或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其中,申报惩戒工作委员会和复查工作委员会委员须为执业五年以上(2014年2月28日前)的专兼职律师;

(五)三年内(2016年2月28日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其中,惩戒工作委员会和复查工作委员会委员须在执业期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报名和产生方式

(一)委员候选人自荐。省内符合条件的律师由本人填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由设区市律师协会统一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进行初审,也可以直接向省律协秘书处报名。每名律师最多申报2个委员会(含工作、业务委员会);

(二)设区市律协推荐。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对各设区市律师协会上报的委员自荐人选进行初审核查后,商设区市律师协会依分配名额正式推荐上报委员候选人;

(三)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审定。正式委员人选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确定。

》》》主任人选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条件

1、工作委员会主任应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管理经验;须为省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理事;

2、业务委员会主任应熟谙相关领域业务,在该业务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

3、委员会主任应具有真实履职意愿和充足履职时间;

除以上条件外,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不兼任委员会主任;兼职律师不担任委员会主任。

(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产生程序

1、由常务理事会审议成立两委遴选委员会,负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聘工作。遴选委员会由省律协会长班子部分成员,省司法厅律管处和省律协秘书处负责人,监事会成员,律师代表和法学专家代表组成;

2、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两委遴选委员会审核、会长办公会审议提名、常务理事会决定聘任;

3、业务委员会主任先由两委遴选委员会组织采用竞聘方式产生候选人,经会长办公会审议提名、常务理事会决定聘任;业务委员会主任竞选候选人由两委遴选委员会确认,每个业务委员会主任竞候选人原则上不少于三人,经竞选,得票最高者为业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4、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由两委遴选委员会推荐,经秘书处审核后,报会长办公会决定聘任。

》》》具体要求

(一)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省律师协会各委员会成员申报工作,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每名律师,精心组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律师参与申报;

(二)申报律师须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拟竞选业务委员会主任的律师,须在报名表中注明相关情况,不作注明的,视为不愿意参加竞选;社会兼职、论文、典型案件材料、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三)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于3月8日前将本市报名人员的报名表、汇总表(附件2)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lx.com@163.com。

(四)业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确定后,竞聘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邰阿平  刘一颖

电  话:025-86215182、86215105

传  真:025-86224211

注意事项:

1.本表格所有项目均为必填,填写内容应保证客观、真实,无内容的项目请填“无”。

2“.拟申请委员会”后两个志愿按空格先后视为按序填报。须填写清楚“是否服从调剂”,不作填写的,视为不服从调剂。

3.拟竞选主任人选的律师,须填写清楚“是否愿意竞选主任”、“如被确定为主任候选人,但未能当选主任,是否愿意担任副主任”和“如未被确定为主任候选人,是否愿意担任委员”项目的内容。不作填写的,视为不愿意。拟不竞选主任人选的律师,只须填写清楚“是否愿意竞选主任”项目的内容。

4. “学历”请填写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5.  “外语水平”请填写语种、大学四六级(或其他语种的相应级别)等。

6. “个人简历”请从大学开始填写。如有境外学习或执业经历的律师,请注明在境外学习所取得的学位和是否取得境外的律师资格等。

7.社会兼职、论文、获奖情况等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代表性案件或法律事务须不少于三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8.本表格一式两份,上报省律协一份,设区市律协留一份。表格原件及电子文档由设区市律协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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