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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夏锦文,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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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导读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聘任夏锦文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开资料显示,夏锦文,男, 1964年4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被评为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十三届、十四届江苏省委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全文

省政府关于聘任夏锦文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苏政发〔2024〕1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夏锦文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简介


夏锦文,男, 1964年4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十三届、十四届江苏省委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组长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现代司法理论、区域法治发展、法治理念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和一般项目5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1项,司法部重点项目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4项,省部级其他项目10余项,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在《Annual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U.S.A)、《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外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江海学刊》、《江苏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公开出版《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冲突与转型:近现代中国的法律变革》、《传承与创新:中国传统法律的现代价值》、《法哲学关键词》、《法治思维》、《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论》、《行政诉讼代理方略》、《区域法治发展的文化机理》、《法学概论》(教育部规划教材)、《制度自信》、《中国改革开放全景录·江苏》等著作和教材30余部。学术论文、著作、教材和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 

199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人选; 

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被评为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2001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新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2002年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3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2003年获首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等7部委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2007年获首届江苏省人民政府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 

2008年获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09年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1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0年其主持的“理论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2011年获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突出贡献奖; 

2012年获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3年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20年被评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1986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并到南京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曾担任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系工会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1994年12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12月任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8年6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1月任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1年3月任法学院副院长,2003年12月任教务处处长。2007年7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1年9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期间担任“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江苏省法学一级重点学科首席带头人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法学)带头人。 

2012年7月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 

2015年3月任镇江市委书记,2016年1月任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3月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据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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