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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青年律师成长记之(一)—那些年,我们一起恋过的“裁判”丨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2017-05-22 李贺娟律师 判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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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

青年律师成长记之(一)

那些年,我们一起恋过的“裁判”

文章来源:“听律说”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青年律师成长记之(一)——那些年,我们一起恋过的“裁判”

文/李贺娟

编者按


作为一名法科生,无论本科生或者研究生,都曾经在法学课堂上听过英美法系国家的经典案例。然而在我国过往的法学教学实践当中,更多的是基于宏观层面对本科生进行授课,很少针对某一重点知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教学。这就导致了许多法科生在走向工作岗位时——无论是从事律师行业、还是从事检察官、法官职业,都会面对接手案件之初无所适从,不知道从何着手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本期“律师说”邀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李贺娟律师,从自身职业经验出发,谈谈司法案例在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李贺娟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贺娟,女,汉族,法学硕士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擅长的业务类型: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

那些年,我们一起恋过的“裁判”

       作为法科生,无论本科生或者研究生,都曾经在法学课堂上听过英美法系国家的经典案例,特别惊讶于判决的造法功能。但当法科生从学校进入律所,刚接手案件时却是懵的,不知道从何着手。因为我们从教科书中找不到答案,更不知道该案件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或者找到的法律条文能否适用于该案件(成文法的法律条文过于抽象)。说到底,我们不知道法官如何理解某一法律条文,为了说服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又该做哪些准备(比如如何提出诉讼请求、需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等等)。其实,在我国恋上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生效判决,同样可以探究法院的司法观点、学到案件的处理经验。


       我刚入律所时,曾向师兄请教如何尽快具备处理案件的能力?师兄是一个专业功底扎实、做事严谨的人,他回答说他有一个笨办法,就是抄裁判文书网的案例,看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证据、被告的答辩意见及证据,双方的质证意见,然后先自己预测判决结果,再看法院的本院认为及判决结果。通过这个方法来了解法官的裁判思路,进而指导该类案件的处理,同时了解某一条文的司法运用。


       我真的感谢师兄传授秘籍给我,但我没有师兄那么勤快,并没有抄过案例,但是我把这个方法用到了案子的处理当中,真的很见效。2015年4月份,我被安排准备制作某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开庭资料,包括证据目录及代理词等。由于该案件属于团队办理的首例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我并没有得到任何可供参考的模板。通过从裁判文书网的已生效裁判文书中寻找答案成了我的救命稻草,我最终找到了十几个案例,首先核对这些案例的申请人举证部分,仔细查阅申请人均提供了哪些证据,查漏补缺,综合这些案例做了一份较为完整的证据目录;其次仔细研究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总结被申请人可能存在的抗辩理由,完成代理词的初稿。得益于充分的证据及细致、周密的论证,法院最终裁定承认并执行该仲裁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诉求。


       通过裁判案例来帮助学习并不属于新观点。早在几年前,法学院的教授已开始推崇实证法学研究,只有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研究法律条文的运行状态,才能真正发现某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建设的解决方案。对于没有法律解释权的律师,也总在谈大数据研究,即通过裁判文书案例的梳理探究法院对某一法律问题的看法,特别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支持抑或反对,支持率及支持的理由,反对或者反对的理由。


       虽然,目前法院对某一问题的观点总在变化、反复无常,令人捉摸不透,笔者仍特别赞同律师注重裁判案例的研究。这种做法好处多多!

好处之一

通过总结生效裁判对某一法律问题的具体看法,指导该类案件的处理

好处之二

可以将收集到的有利于己方的生效裁判提交给承办法官,通过既有案例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法官形成有利于己方的裁判观点。

好处之三

通过分析法院未支持原告诉请的原因,进而吸取教训,在客户非诉法律服务中提供更合理的处理办法,提高服务水平

好处之四

通过发布对某区域某类型案件的大数据分析及启示,塑造该法律领域的专业形象,提升团队的影响力、知名度。

END

原作者:李贺娟

原标题:《青年律师成长记之(一)——那些年,我们一起恋过的“裁判”

审编 |付翔宇、游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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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单位: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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