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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2018-02-12 学术之路

法学院各位老师: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申报工作已经开展。


  相关选题范围、资助额度和研究周期、成果要求和申报条件等内容请详读通知,请我院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积极参与申报。


  温馨提示:


  请申报老师一定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办法进行申报,并请务必于2018年3月2号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到学院科研邮箱 faxuekeyan@163.com ,学院和学校社科处审核后,会通知申报老师上传材料。


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校社科字〔2018〕1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31号)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请者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设计具体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成果要求


  1. 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4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2. 所有成果均须在显着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须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6)2016、2017年连续2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1.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申请者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8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4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全表)和匿名评审表(B表)各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A4纸打印)、申报一览表(附件2)及电子版上报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线确认、盖章和邮寄。个人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2.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 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5. 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6.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


  1. 2018年度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点击查看原文)


  2. 2018年度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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