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刑法知识点速记(二十八)

2017-12-12 厚大法硕


考研倒计时11天



缓刑制度★★★★★


■缓刑的概念: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的,规定—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这是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它们必须同时具备。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社会危害性较大。即使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犯罪人具有上述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犯罪主体具有上述条件,而且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就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的考察:

(1)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令。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在宣告缓刑时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缓刑的考察机关。

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缓刑考察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缓刑的法律后果: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此外,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因而,无论缓刑是否撤销,所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


硕硕说:对于缓刑制度是本章中容易出主观题的知识点,在2015年法学和非法学综合真题卷中均以简答题的方式考过缓刑的适用条件,而且适用条件还会在客观题中考察,因此适用条件是考生必须要准确记忆的内容。对于缓刑的考察、法律后果等内容考察主观题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考生可以以选择题的题型备考,以本章前面硕硕的客观题备考建议来准备即可。


减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只要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减刑。

(2)实质条件:

一是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即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1)认罪伏法;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是确有立功表现: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二是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即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①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②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④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⑤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⑥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⑦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硕硕说:立法原则部分以论述题的形式出现的可能性较大。比如,2010年法学综合课论述题就考到了“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多以选择题的方式考察,考生在理解含义的基础上能够选择正确即可。结合考试分析掌握具体内容。



后记

一直都在坚持给大家总结分享知识点,有愿意看之前发过的可在公众号后台输入关键词:刑法速记、民法速记、法综速记法综、刑法已经分享结束了哦~



戳下面标题可直接阅读

 



62 31573 62 19705 0 0 3921 0 0:00:08 0:00:05 0:00:03 3922 62 31573 62 19705 0 0 3270 0 0:00:09 0:00:06 0:00:03 4087 62 31573 62 19705 0 0 2804 0 0:00:11 0:00:07 0:00:04 4086 62 31573 62 19705 0 0 2454 0 0:00:12 0:00:08 0:00:04 3743 62 31573 62 19705 0 0 2182 0 0:00:14 0:00:09 0:00:05 1442 62 31573 62 19705 0 0 1964 0 0:00:16 0:00:10 0:00:06 0 62 31573 62 19705 0 0 1786 0 0:00:17 0:00:11 0:00:06 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