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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2年又一大计划曝光!10+1区任务已下达!

深圳梦 2023-01-03

深圳2022住房计划公布!

商品房供应6万套,新开约7万套

公共住房供应不少于6.5万套(间)

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12万套(间)

将适时更新、逐步细化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体系


6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2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表示,2022年度,深圳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215公顷;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约7万套;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600万平方米, 约6万套


《实施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150公顷;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12万套(间);计划基本建成 (含竣工) 公共住房2.7万套(间);计划供应分配公共住房不少于6.5万套(间),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万套(间)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2022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合计575户,其中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户数561户,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户数14户。


商品住房2022年度实施计划


一、本年度实施计划:


1、用地安排目标:2022 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215公顷。


2、开工建设目标:2022 年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约7万套。


3、供应目标:2022 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600万平方米, 约6万套。


4、措施与保障:


● 继续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持续完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适时更新、逐步细化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体系。


● 加强一二手住房价格联动调控,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促进市场理性透明交易,稳定 市场预期。


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实际供应207.13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38.7%。


2021年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700万平方米,实际开工96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37.7%。 


2021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600万平方米,实际批准预售和现售662.39万平方米,约6.47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10.4%。 


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3012.68亿元,其中住宅开发投资1626.59亿元,占比 54%。


公共住房2022年度实施计划

一、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214公顷 , 实际供应162.03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75.7%。


2021年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 8.3万套,实际建设筹集9.65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16.3%。


2021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2.7 万套,实际基本建成(含竣工)3.1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14.8%。


2021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3.5万套,实际供应 4.23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0.9%。


2021年公共住房计划投资 317.11 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68.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 116.2%。其中,市财政投资37 亿元,区财政投资 34 亿元,社会投资 297.5亿元(含安居集团投资 148.1亿元)



二、本年度实施计划:


1、用地安排目标:2022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150公顷。


2、建设筹集目标:2022 年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12万套(间),包含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1.2 万套(间)、出售型公共住房不少于1.5 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9.3万套(间)。


3、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标:2022‍‍‍‍‍‍‍‍‍‍‍‍‍‍‍‍‍‍‍‍‍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 公共住房2.7万套(间)。


4、供应分配目标:2022年计划供应分配公共住房不少于6.5万套(间),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万套(间)。


5、资金与投资计划:


货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 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2022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 合计575户,其中: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户数561户,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户数14户。



投资计划:2022年公共住房计划投资390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约19.4亿元,区财政投资约25.8亿元,社会投资约344.8亿元 (含安居集团投资约145亿元)。 

6、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对于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中的新增建设及供应公共住房项 目,各区应在第一季度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制定配套 设施与公共住房项目同步交付使用计划。


《实施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共住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新增建设项目内配建或周边新建、改扩建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应按照建设时序与项目做好衔接,确保基础教育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重点推进公共住房项目水、电、气、道路等市政配套及公共交通等入住时就必须配备并启用的配套设施,并逐步推进项目文体、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完善。
推进非居改保租政策制定及实施。加快出台《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按规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加速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加强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开展《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2019—2025)》中期评估,进一步明确开展综合整治的城中村,在2030年底前不予拆除,改造的住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实施计划》还提出,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稳妥实施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防范市场风险,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建立全周期、全流程、全覆盖监管体系。继续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持续完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适时更新、逐步细化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体系。加强一二手住房价格联动调控,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促进市场理性透明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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