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酒一律申报!贵州独山县发文整治滥办酒席,举报电话公布
独山县关于从严整治滥办酒席
暨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辖区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大力倡导崇尚文明、厉行节约的社会新风,促进城乡社会更加文明有序,在全县范围内从严整治滥办酒席及燃放烟花炮竹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市民群众(含流动人口)所操办的各类不规范的酒席及未经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二、整治要求
(一)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各类酒席一律禁止操办
婚事酒席操办者须是本人或子女(或是由本人多年直接抚养的直系亲属)初婚。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本人的父母、配偶、成人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赡养的亲属去世,操办时要文明节俭,不铺张浪费。其它酒席一律禁止操办。
(二)操办酒席一律实行申报制
全体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操办婚丧嫁娶,照《中共独山县委办公室独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独山县从严整治城乡大办滥办酒席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独党办发(2019)5号)执行,并进行报备。村(社区)居民、干部职工向当地村(居)委会报批或备案,受理单位及其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报告必须妥善存档备查。未经报批、备操办(或不如实报批、备案)的婚丧酒席,视为违规操办。各酒席中心(饭店酒楼)必须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签定不承办违规酒席承诺书,承办酒席须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存在承办违规酒席的,将责成相关执法部门对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违规操办酒席的一律现场制止
除婚丧嫁娶外的其他酒席,凡邀请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参与集中就餐并有随礼行为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一经发现,由镇(街道)人民政府或村(社区)两委现场制止。
(四)未经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禁止
除每年春节的除夕夜至正月初三、正月十五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一旦有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镇(街道)人民政府或村(社区)两委现场制止。
(五)一律不得大办滥办酒席
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或参加违规酒席(包括随礼行为)的,一经核实,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和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市民群众违规操办酒席的,一经核实,举办方要无条件退还礼金,承接酒席的酒店受到相关处罚。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并积极主动对违规燃放烟花炮竹及滥办酒席行为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
0854-3223777(县纪委监委)
0854-3226299(县委组织部)
0854-3226118(县委宣传部)
(来源 独山县文明办)
编辑:刘添元 胡蓉
统筹:肖慧
编审:王璐瑶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