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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6期(总第12期)

WTO法律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2022-03-20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日

杂志期数|2021年第6期(总第12期)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本期导读:


在多边领域,拜登政府持续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对上诉机构仍存在系统性担忧。与此同时,美国第四次向已经停摆的上诉机构就相关案件提起上诉。欧盟方面则坚持应当立即恢复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但认可了美国对于上诉机构的部分指责。七国集团贸易部长以视频方式举行首次“贸易路线”部长级会议,并在发布的主席声明中提出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建议。


贸易政策方面,美国贸易代表戴琪就任后迅速与WTO总干事、英国、欧盟等14方经贸高官分别会谈,商讨WTO改革、应对中国贸易挑战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合作路径。同时,美国继续加大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力度,发起第四起所谓“人民币汇率低估”反补贴调查。


多个智库近期对与贸易有关的问题发表看法。美国智库PIIE认为,美国在早期就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制造业发展,直到现在依然没有放弃补贴关键产业。美国对汇率低估采取反补贴措施涉嫌违反SCM,且不正当地干预了出口国货币政策。欧盟外国补贴规则和美欧日三方声明可以作为全面修订SCM的谈判基础,PIIE建议通过诸边协议落实改革,并呼吁美欧对外所签FTA的缔约方参加诸边协议。近期,美国商会发布研究报告,强调美国与欧盟经贸关系的紧密性与重要性,建议共同应对中国挑战。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委员近期发表演讲,对澳大利亚未来应采取的贸易政策提出建议。




目 录



多边动态


一、美国就韩国诉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案在WTO上诉

二、美国、欧盟近期对上诉机构改革的态度

三、G7贸易部长召开会议聚焦WTO改革等问题



贸易政策


四、美国贸易代表戴琪上任后迅速与多国密集会谈谋求合作

五、美国发起第四起涉及人民币汇率低估的反补贴调查



智库建议


六、美国知名智库PIIE对WTO补贴规则改革发表评论

七、美国商会《跨大西洋经济2021》建议美欧加强合作应对中国挑战

八、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委员对澳未来贸易政策方向提出建议



多边动态


一、美国就韩国诉其反倾销

反补贴措施案在WTO上诉


2021年3月19日,美国就韩国诉其6起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和使用可获得事实案(DS539)向WTO上诉机构提出上诉。但是由于美国持续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上诉机构仍处于停摆状态,美国对该案的上诉将被搁置,专家组裁决将无法生效执行。在上诉通报中,美国称,鉴于上诉机构目前无法审理该案,美国将与韩国就该争端的后续解决问题进行磋商。


2021年1月21日,WTO发布DS539案专家组报告,支持了韩国的大部分请求。专家组裁定,在该案所涉的多项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对“可获得事实”规则的适用违反了WTO《反倾销协定》第6.8条和该协定附件二以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2.7条的规定。但是专家组也驳回了韩国关于美国在6起调查中使用“不利可获得事实”的做法构成不成文规则从而违反WTO规则(as such)的主张。


本案是美国在上诉机构于2019年12月11日停摆后提起的第四个上诉案件,其他三个上诉案件分别为:(1)印度诉美国热轧碳钢反补贴措施争端案(DS436);(2)加拿大诉美国软木反补贴措施案(DS533);(3)中国诉美国对中国某些商品关税措施案(DS543)。


信息来自:https://insidetrade.com/daily-news/us-appeals-wto-dispute-report-faulting-adcvd-duties-korean-goods;美国上诉通知: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WT/DS/539-9.pdf&Open=True;已有上诉案件: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dispu_e/appellate_body_e.htm,潘佳慧整理



二、美国、欧盟近期对上诉机构改革的态度


近期,随着拜登就任美国总统、伊维拉博士就任WTO总干事以及各国贸易政策出现新的变化,WTO上诉机构改革问题重新成为了各国关注的焦点。


美国方面,拜登政府维持了特朗普政府时期对待WTO上诉机构改革的态度。在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争端解决会议上,美国称,不支持94个WTO成员有关上诉机构成员任命的提案(WT/DSB/W/609/REV.19),对上诉机构仍然存在系统性担忧,而且美国提出这些问题已有16年之久,历经多届政府。


此外,3月9日,美国前驻WTO大使谢伊在署名文章《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无捷径可走》中,建议拜登总统不要急于打破WTO上诉机构新成员任命的僵局,应首先与WTO成员进行有实质意义的对话,共同探讨上诉机构长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寻求长远的解决方案。


欧盟方面,欧委会于2021年2月18日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等机构提交通讯文件《贸易政策审议:实施开放、可持续和果断有力的贸易政策》,强调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的重要性,并将“通过上诉机构改革来重建充分运行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列为首要任务之一。


欧委会在《世贸组织改革:建立可持续和有效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具体阐述了对上诉机构改革的态度。WTO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各方一致的基础,以重建正常运作的争端解决机制并着手任命上诉机构成员。尽管上诉机构在某些方面受到了质疑,但是它极大地增强了争端解决机制的合法性和可预见性。同时,欧委会认为美国对于上诉机构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关注,同意上诉机构成员应遵守司法经济原则,并且不应受到先前裁决的约束,不过在审理类似争议时应当考虑之前的裁决。上诉机构的权限应该严格限制在审理被上诉的法律争议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都应当严格遵守案件的审理时限。相关的改革应当坚持反向一致原则、维护上诉机构独立性,以及争端解决机制在提供多边贸易体制安全性和可预见性方面的核心作用。欧委会也强调,恢复上诉机构的运行不应当以WTO其他方面的改革作为前提。


上述所涉文件来源:1、https://geneva.usmission.gov/wp-content/uploads/sites/290/Feb22.DSB_.Stmt_.as_.deliv_.fin_.public.pdf;2、https://www.csis.org/analysis/no-quick-fixes-wto-dispute-settlement-reform;3、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2020_Trade_Policy_Agenda_and_2019_Annual_Report.pdf;4、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21/february/tradoc_159438.pdf;5、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21/february/tradoc_159439.pdf,吕羽丰整理



三、G7贸易部长召开会议

聚焦WTO改革等问题


2021年3月31日,七国集团贸易部长以视频方式举行首次“贸易路线”部长级会议,主要讨论了与多边贸易体系相关的议题,包括WTO改革、应对气候变化、促进数字贸易、改善不公平贸易行为和女性经济权益等议题。WTO总干事伊维拉博士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英国贸易大臣特拉斯在开场致辞中表示,WTO规则需要改革,应在数字贸易、环境以及女性经济赋能方面体现当下时代的需求。其表示“非市场经济体”的实践对贸易造成负面影响,并指责了一些国家通过声称发展中国家地位来逃避市场规则约束。


主席声明体现了以下内容:


1.自由和公平贸易


G7贸易部长支持自由和公平的全球贸易体系。G7贸易部长认识到,对于多边贸易体系面临的挑战,必要的引导是不可少的,因此决定通过G7会议推动WTO第十二次部长级会议议程,并在WTO改革议题的讨论中发挥重要的政治影响力。G7贸易部长将探索增强WTO谈判机制的方式,同时也认识到应在WTO内解决透明度、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及争端解决方面的问题。G7贸易部长强调,世界贸易应该为民主和开放市场的体系服务,不能被不公平贸易做法破坏。扭曲市场和竞争的做法将降低市场效率和贸易体系的公平性与信任度。因此,需要讨论扭曲市场做法的影响,包括有害的产业补贴及其导致的产能过剩,并提出应对这些问题的方法。


2.贸易现代化


G7贸易部长相信,多边贸易体系需要进行改革,以应对全球经济和环境变化。G7贸易部长认识到,贸易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危机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将针对贸易与气候、环境的关系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对于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各方同意在WTO渔业补贴谈判中努力达成有意义的成果。G7贸易部长还强调了通过贸易提高女性经济权利的重要性,并同意对贸易政策和性别平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G7贸易部长还同意进一步通过贸易政策支持健康产品的贸易,以加速供应链复苏。


3.数字贸易


G7贸易部长认识到,数字贸易在经济增长、创新、生产和繁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各方同意数字贸易市场应当保持竞争性和透明度,并对国际贸易和投资开放。同意在英国担任G7轮值主席国期间提出高水平的数字贸易原则建议。数字贸易是WTO规则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规则应当反映创新和新兴科技的需求,以发挥其全部潜能。G7贸易部长承诺,将在WTO努力推进达成电子商务联合声明。


G7贸易部长会议主席声明: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169848.pdf,英国贸易大臣开场致辞:http://www.g7.utoronto.ca/trade/210331-opening-statement.html,魏佳敏整理



贸易政策


四、美国贸易代表戴琪上任后

迅速与多国密集会谈谋求合作


戴琪(Katherine C. Tai)于2021年3月18日就任美国政府第19任贸易代表后,随即在22日至29日陆续与WTO总干事以及英国、欧盟、加拿大、日本、韩国、法国、墨西哥、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新加坡、西班牙的经贸事务高官举行密集会谈,就经贸合作、WTO改革、应对中国贸易挑战等重要问题交换意见。


戴琪强调,希望与各方加强合作,建立积极的贸易伙伴关系,并在3月29日与欧盟再次会谈时重申了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的重要性,表达渴望与欧盟建立更加积极贸易伙伴关系的强烈愿望。上述会谈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内容:(1)WTO改革:在与WTO总干事、英国、欧盟、加拿大、日本、韩国、法国、墨西哥、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西班牙方面会谈时,戴琪表示愿与各方共同商讨WTO改革如何满足各成员方需求。(2)民用大飞机补贴争端与全球钢铁和铝产能过剩问题:戴琪在与英国、欧盟、法国、德国、西班牙会谈中希望与各方磋商解决民用大飞机争端,并在应对全球钢铁和铝产能过剩方面加强合作。(3)数字贸易与农业:在与英国、韩国、日本、印度、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西班牙、欧盟会谈中,戴琪希望加强数字贸易方面的合作;在与墨西哥、印度会谈时则提出加强农业合作的建议。(4)共同应对来自中国的挑战:在与英国、欧盟、法国、日本、澳大利亚会谈时,戴琪对中国“非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表示担忧,希望加强合作,解决“强迫劳动”问题,共同应对来自中国的挑战。(5)全球新冠病毒大流行和气候环境的应对:在与WTO总干事、英国、加拿大、墨西哥会谈时,戴琪希望与各方共同解决COVID-19大流行危机,加强疫苗供应;在与英国、欧盟、加拿大、法国、德国、墨西哥、印度和新加坡会谈时希望各方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


各方会谈信息来自: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1,王映霞整理



五、美国发起第四起涉及

人民币汇率低估的反补贴调查


2021年3月19日,根据美国升降机制造商联盟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并将在今年5月发布初裁结果。


本案是继扎带反补贴案、集装箱拖车底盘反补贴案和R-125五氟乙烷案后,美国商务部对华发起的第四起涉及人民币汇率低估问题的反补贴调查。在前两起调查中,因案情复杂、调查时间不充足,美国商务部决定将人民币汇率低估问题推迟到第一次行政复审时再做裁决。在R-125五氟乙烷案中,应商务部要求,美国财政部将在2021年5月10日前发布人民币汇率低估情况的评估结果。


本案申请人称,虽然在调查期内(2020年全年)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提升,但是美国财政部2020年12月发布的贸易伙伴货币政策半年度报告显示,人民银行依然通过设定汇率中间价、影响离岸交易的人民币计价资产利率和国有银行远期掉期买卖的时间和数量、直接干预外汇市场等方式,管理人民币汇率,并且汇率政策的透明度不足。这些情况与美国财政部在扎带反补贴案中就2019年人民币汇率低估情况出具的评估结果是相同的,因此可以认定中国政府在本案调查期内提供了汇率低估补贴。


发起调查决定:https://www.trade.gov/faq/initiation-antidumping-duty-and-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s-mobile-access-equipment-and,谢天意整理



智库建议


六、美国知名智库PIIE

对WTO补贴规则改革发表评论


2021年3月,美国知名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发布研究报告《产业与农业补贴将会被改革吗?》,系统阐述了欧美国内补贴的规模、欧盟国家援助规则、美国联邦层面对各州贸易政策的约束、主要国家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情况、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和《农业协定》项下的补贴规则以及相关争端解决案件,并对WTO补贴规则的升级问题进行评价,提出改革建议。


研究报告指出,从Alexander Hamilton担任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时起,美国政治家们一直对联邦政府提供产业补贴的作用争论不休。Hamilton认为,美国制造业需要政府提供直接支持,以保护幼稚产业、促进国内繁荣和进步。该争论一直持续至今。近几十年,随着与贸易伙伴在补贴问题上的摩擦不断,美国也开始提供补贴,以支持其衰退产业的发展,获取更多外国市场份额,吸引外国公司投资,促进新兴科技的发展。许多经济学家一直谴责不断升级的补贴政策竞争,认为该做法无效,不仅增加了消费成本,还削弱了生产能力,长远来讲得不偿失。当一主要经济体广泛补贴时,其贸易伙伴就会受损。要想解决“囚徒困境”,最佳方案就是双向制约,即在国内对产业补贴进行规制,在国际层面通过反补贴措施阻止贸易伙伴提供补贴以及达成约束补贴行为的国际协议。


报告提出,如今加严补贴规则是不合时宜的,由于新冠疫情带来经济下行压力,当下对于恢复自由市场经济的需求不足;相反,出现了加强政府干预的呼声,以便缓冲衰退部门的就业流失和支持特定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科技产业)。


尽管如此,但是报告认为,鉴于WTO争端解决时间过长、补贴通报不到位、部分成员通过创新性补贴获得不当竞争优势等情况,对WTO补贴规则升级仍是合理的。为此,研究报告对以下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美国对汇率低估的反补贴措施


虽然美国先前立法并未考虑汇率低估问题,但是美国商务部在2020年4月通过修正案,将“汇率操纵”作为可诉补贴。IMF已对此发出警示。其他国家有可能效仿美国,并创设自己的“汇率操纵”标准。由此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有可能干预弹性汇率机制和央行货币政策。同时,美国做法涉嫌违反SCM,因为汇率低估并不具备可诉补贴的专向性特点。尽管美国将在国际市场购买或销售货物的企业视为美国法和WTO规则下的特定一组企业,但是该做法是存疑的。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汇率低估征收反补贴税,构成对货币政策的不正当干预。


2. 欧盟对外国补贴的规制以及美欧日三方声明


欧盟《在外国补贴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白皮书》建议对四类外国补贴进行规制:支持企业在欧盟开展一般业务的补贴、为收购欧盟企业提供支持的补贴、为获得公共采购合同提供的补贴、为获得欧盟资助提供的补贴。欧盟此举旨在限制非欧盟成员国向在欧盟境内开展活动的接受方提供跨国补贴,以避免欧盟市场扭曲。


美欧日三方声明对WTO产业补贴规则的修改提出建议:(1)应增加四类禁止性补贴,包括无限担保、对无可靠重组计划的资不抵债企业或濒临破产企业补贴、对产能过剩部门无法从独立性商业来源获得长期融资或投资的企业补贴、债务直接减免。(2)举证责任应倒置:提供补贴的成员需证明该补贴不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3)将扭曲其他成员方产能作为新一类严重损害。(4)建立通报补贴信息的激励机制。(5)澄清使用第三国价格数据的前提条件。(6)将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无论其是否行使政府职能。


报告认为,欧盟白皮书和美欧日三方建议为全面修订SCM提供了基础。由于在协商一致原则下很难达成共识,建议由部分WTO成员签署可独立执行的诸边协议,并对所有WTO成员开放。除美欧日参加外,英国、CPTPP缔约方(含日本和其他10国)、欧盟FTA缔约方(44个经济体)、美国FTA缔约方(20个国家)也应加入。中国和其他新兴经济体不大可能加入该诸边协议,尽管《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补贴的透明度提出要求,但在其他方面与美欧日提案仍存在较大差距。此外,鉴于诸边协议缔约方不会接受对其补贴施加新限制以避免对非缔约方造成损害,对诸边协议规定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唯一可行路径。


研究报告全文:https://www.piie.com/publications/policy-briefs/will-industrial-and-agricultural-subsidies-ever-be-reformed,詹书迪整理



七、美国商会《跨大西洋经济2021》

建议美欧加强合作应对中国挑战


2021年3月24日,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发布《跨大西洋经济2021》,从贸易、投资、科技、就业等方面肯定了美国与欧盟经贸关系的紧密性和重要性,并强调美欧合作应对中国挑战的必要性。


该报告对美欧经贸关系与中欧经贸关系进行了比较。报告认为,尽管2020年中欧之间的货物贸易额和年均增速远超美欧贸易,但是中欧在服务贸易、对外投资、海外子公司收入方面与美欧经贸关系相比依然存在倍数级差距。从数据流动、海外子公司研发投入、创造就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综合来看,美欧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互为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与此同时,美欧经贸关系也是世界经贸关系的基石。


报告称,中国在过去二十年间的经济进步令人瞩目。凭借巨大的经济规模、人口、资源、需求以及在制造业和部分尖端行业的突出能力,中国成为全球贸易中最重要的国家,是美国和欧盟不可忽视的贸易伙伴之一。但是,中国在如下方面的“不公平”商业政策和监管做法引起了美国和欧盟的担忧,阻碍了美欧对中国投资和服务贸易的增长:(1)在外商投资服务业、农业、高科技领域实施限制;(2)“强制技术转让”和“以不当方式”获取知识产权;(3)对国有企业提供大量“扭曲市场”的补贴;(4)在钢铁、汽车、机器人与其他经济部门产能过剩;(5)履行WTO义务不到位;(6)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措施不力;(7)政府对经济活动过度干预,并实施“自主创新”、“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等支持性政策。


报告建议,美欧应继续加强合作,以应对来自中国崛起和疫情威胁带来的挑战。双方在经贸领域应努力消除双边关税,共同制定市场监管标准,加强尖端领域的研发和创新合作,共同推进世贸组织改革等;在数字科技领域应该开展数据治理对话,重新协商隐私保护政策,确保数字供应链安全;在人工智能方面加强合作,设立跨大西洋标准等。研究报告预测,与疫情之前的全球化(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不同,疫情之后,全球化将建立在不再十分复杂、透明度得到改善、更具弹性和更加强大的供应链基础上,这一供应链的构建将依赖于中国、东南亚国家以及美国和欧盟。


(《跨大西洋经济2021》:https://www.uschamber.com/sites/default/files/transatlanticeconomy2021_fullreport_lr.pdf,郭耿虹整理



八、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委员

对澳未来贸易政策方向提出建议


2021年3月16日,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全职委员Jonathan Coppel在悉尼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举办的贸易政策专题研讨会上发表演讲——《全球贸易体系的未来》,对以规则为导向的贸易秩序的作用和WTO面临的危机进行分析,并对澳大利亚未来的贸易政策方向提出建议。


Coppel指出,以规则为导向的贸易秩序有深远的影响,它以各成员方做出的自由和开放的市场承诺为基础,以非歧视、透明度和互惠为基石。但是,这一全球自由贸易秩序的根基正在面临危机,各国不仅开始质疑其价值,而且不断采取措施削弱这一机制。目前,WTO在监督、谈判和争端方面都面临挑战:一是各成员方通报补贴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特别是关于国有企业接受补贴的信息;二是未能顺应时代发展,在数字贸易、强制技术转让、国有企业、发展中国家“毕业”机制等方面没有达成新规;三是因美国反对新成员任命,上诉机构从2019年12月停摆至今。


Coppel认为,削弱以规则为基础的贸易秩序给澳大利亚和其他中型经济体带来的损害最大。因此,澳大利亚必须采取如下措施:第一,继续保持边境开放和更加自由的市场,消除贸易壁垒。在取消有害关税、降低非关税壁垒、简化原产地规则方面有许多可改善空间。澳总体上遵循了开放政策,但是反倾销措施的频繁使用是个例外。过去十年,尽管理由并不充分,但是仍然大量采用反倾销措施,这已成为澳大利亚新近贸易措施的最主要形式。第二,继续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合作,打破全球贸易体系僵局。澳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例如其建立的竞争中立投诉机制,在防止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前提下允许不同监管机制共存的相互认可安排等。对于“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各方应该在经济体的分类、发达经济体的认定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此外,还可以与其他成员共同探讨将WTO之外达成的数字贸易、标准等方面的协议纳入WTO框架,以及对长期没有使用的WTO条款进行审议。


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Productivity Commission)是隶属于澳大利亚政府的独立研究和咨询机构,于1998年依据澳议会相关法案成立。主要的职能是根据澳政府的请求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处理竞争中立投诉,评估投诉内容并向澳大利亚政府提出建议。


Coppel发言内容:https://www.pc.gov.au/news-media/speeches/global-trading-future,方达整理




编者按:


当前,多边贸易体制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重构国际贸易规则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国家在多边层面提出WTO改革建议的同时,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不断纳入新规则,并在国内层面持续修改立法和实践做法,以实现其利益诉求最大化,形成规则重构的互补之势。基于这一背景,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们推出《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旨在及时收集和发布与贸易救济规则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多边和区域规则、贸易争端解决、国外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反倾销与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调查等,供相关机构和人员参考。


本刊由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办,每两周发布一期。稿件由相关人员撰写,用于信息交流,深度研究还请参见来源信息。如有相关分析和反馈,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以适当形式刊载或交流研讨。欢迎转发本刊!



本期统筹与审稿:丁如、史晓丽、车路遥、方达等

本期参编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和在校生,赐稿专家

公众号推送:李轩、聂千旭


联系方式: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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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1期(总第7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2期(总第8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3期(总第9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4期(总第10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5期(总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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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于2002年3月成立,旨在从事WTO规则及其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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