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鹦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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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鹦鹉案正式撤诉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2年4月20日,德州鹦鹉案正式接到了陵城区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准许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撤回起诉!感谢陵城区检察院、陵城区法院能够秉公司法,依法做出撤诉意见。为您们点赞!人工繁育不等于野生!我们无罪!大案刑辩团队在徐昕老师指导以类案辩护的方式践行个案推动法治的辩护理念为无数家庭带来了生的希望,如今新的司法解释终于出台,动物案件迎来了新的曙光!德州鹦鹉案终于盼来了无罪的结果感谢徐昕老师的大案刑辩团队,感谢肖之娥、贾少英、李仁钬、李二权四名办案经验丰富、极为专业优秀的辩护人;是你们把我们从之前痛苦绝望的边缘拉了回来,感恩遇到你们,用你们的专业拯救了我们深陷痛苦的家庭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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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工繁育”的濒危野生动物“和尚鹦鹉” 山东德州两人获刑3年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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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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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又见鹦鹉案 | “人工”与“野生”之间是罪与非罪的距离

●鹦鹉小胖子在吃苹果山东德州的段吉国平日里喜爱小动物,经常投喂、救助遭人遗弃的流浪狗。201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段吉国出于观赏目的从当地集市上一老头手里购买了几只人工繁育的鹦鹉,之后便自己在家饲养。后来,段吉国听人说自己购买的鹦鹉是一种名叫“和尚鹦鹉”的品种,属于国家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随意饲养、买卖。段吉国认为购买鹦鹉完全是出于个人喜爱而非其他非法目的,而且购买的都是人工繁育的鹦鹉,无论如何都与“野生动物”不沾边。鉴于有人提醒,段吉国还是委托他人找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饲养证件事宜,期望通过办理相关证件将自己的饲养行为合法化,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果。不久后,平日里热爱动物的他即因饲养人工繁育的和尚鹦鹉而被德州陵城区法院认定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无独有偶,与段吉国“同案”的王妹兰,也因为买卖人工繁育的和尚鹦鹉及太阳锥尾鹦鹉而被德州陵城区法院判刑。王妹兰潜心从事农村幼儿教育30余年,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和省三八红旗手,心地善良、为人忠厚。近年城镇化速度加快,在农村入园适龄儿童越来越少,即使王妹兰的幼儿教育事业已经走到尽头,但也做到了“桃李满天下”。结束幼儿教育培训工作的王妹兰像热爱小孩子一样热爱小动物,偶然间萌生了饲养鹦鹉的想法,便向具有鹦鹉养殖场营业执照的段吉励咨询相关注意情况,段吉励明确告知她人工繁育的鹦鹉均带有脚环和卡号,不属于野生动物范畴,可以放心养。王妹兰出于守法意识,在开始饲养鹦鹉前还向当地林业局某王姓干事咨询过,后者并未阻止王妹兰饲养人工繁殖鹦鹉,而且跟她说由于政府部门合并,暂时不清楚哪一个部门负责办理相关饲养证件。就这样,王妹兰在没有心理包袱的情况下开始饲养鹦鹉,但饲养仅一年后竟也被法院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王妹兰在照顾幼鸟
2022年1月2日